■ 社論
關注全國兩會系列評論之七
領事保護立法化、領事認證費用大幅下調(diào)等,都讓領事服務更貼近民眾,也能增加民眾的獲得感。
據(jù)新華社報道,昨日,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外交部專場記者會上,外交部部長王毅宣布了三個利好消息:一是推進領事保護與協(xié)助的立法;二是在已經(jīng)開通領事服務熱線、微信、微博等平臺基礎上,將推出領事服務手機APP,使民眾享受更便捷的服務;三是公民在中國所有駐外使領館的領事認證費用將統(tǒng)一大幅下調(diào),降幅達到三分之二,民眾和企業(yè)受惠達上千萬元人民幣。
王毅部長披露的領事保護和服務惠民“大禮包”,無疑熨帖人心:我國的領事保護與領事服務,從無到有,從行動轉(zhuǎn)變成機制,是我國海外利益不斷擴大的產(chǎn)物,也是我國貿(mào)易與投資、國際旅行與人文交流等海外活動不斷增加的結(jié)果。而上述舉措就順應了該形勢,也會給民眾帶來切實便利。
將時間線拉長就會發(fā)現(xiàn),這些指向立法、降費的舉措也是“因時而動”:外交部于2006年開始設立領事保護處,并于2007年推出《中國領事保護和協(xié)助指南》。指南詳細列舉了可獲得領事保護的19種情形,在制度結(jié)構上首次構筑了與國際社會通行做法一致的保護網(wǎng),在東帝汶撤僑、黎巴嫩撤僑和湯加撤僑及解救中國公民在境外被綁架和劫持等突發(fā)事件上,也反應及時,取得良效。
但這終歸是屬于部門的咨詢性、非約束性指導文件,法律效力弱,對其他部門行為的協(xié)助義務很難“越格”指定。2007年版的指南之后又更新成了2015年版的指南,但其法律地位仍沒有變化,這已不適應當前的中國外交格局。
新時代中國特色大國外交的格局,可用“大外交”概述。新時代的“大外交”主體多元化,從官方外交到政黨外交、民間與公共外交、軍事外交、經(jīng)濟外交、文化外交、人文交流外交,行為主體呈現(xiàn)跨部門、跨區(qū)域、跨公私的多元一體局面。
這一變化投射于領事保護與協(xié)助方面,就需要多部門協(xié)同聯(lián)動。這意味著,僅靠駐外使領館的領事服務處,已很難適應新時代下的多樣化領事保護與協(xié)助的需求。
領事保護與協(xié)助的立法化,是適應新時代“大外交”格局的必然要求,也是中國特色大國外交必須有的“標配”,更是貫徹與落實我國“外交為民”理念的法律保障。
領事保護立法化,也是現(xiàn)代化國家都得面對的重頭工作。這有利于提升大國形象,對中國提高國際事務中的話語權、作出中國在全球治理中的貢獻與提出“中國方案”,也異常重要。到頭來,這也能凸顯外交內(nèi)含的“服務屬性”:畢竟,對中國公民的領事保護能更系統(tǒng)、更完備也更有力。
而大幅下調(diào)領事認證費用,推出領事服務APP,也與個中的“為民便民”旨歸和加強服務態(tài)勢契合。在公民“出境游”、企業(yè)“走出去”日益頻密的背景下,在移動互聯(lián)網(wǎng)改變了政務服務載體的語境中,順勢而為地在“便民”上做加法,其意義不言而喻:拿民事和商事類領事認證書收費標準大降來說,這呼應了對外交流日益頻密的需要,也必然能降低領事服務的獲取成本。
領事保護與領事服務水平,是大國外交的一張名片。而領事保護立法化、領事服務移動化、領事認證費用下調(diào),都讓領事服務更具“問題導向”、更貼近民眾,也直接體現(xiàn)了“外交為民”的本質(zhì)?梢灶A見,這些惠民舉措激起的輿論反應,也會是民眾更多地化獲得感為認同感,變期許為贊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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